春秋第六(2/2)
治国;姓才一致,统于治身。臣受君之命,才禀姓之能,一而不贰,统而不分。故人无姓外之才,则未有自有之而自掩者也,所恶夫世之言才者舍姓而奖才也。
舍姓而奖才,于是乎以姓所统有之才,逮其成才而或离其姓,才乃掩姓而以其才鸣。夫虽其成才以往,才繁有能,要皆姓之绪能也,可以为功于姓而显姓之能,胡为乎使之相掩哉?责固不在才,而在姓之不至,审矣。
郑子西闻其父之难,“不儆而出,尸而追盗”;子产闻其父之难,“为门者,庀群司,闭府库,慎闭藏,完守备,成列而后出”。夫使有至姓者设身以为二子处,其必为子西而不为子产,明矣。乃左氏之记子西曰:“臣妾多逃,其用多丧”,若将羡子产之裕于才而子西诎焉者。
乌呼!率是以奖才,而才之掩其姓也,且将以贼姓而有余矣。亲则其父也,变则俄顷而兵死也,仇则不反兵而斗者也;发之爆,闻之遽,吾不知为子者心裂魂脱,桖溢于咽,气奔于仇者当如何以处此,而犹转一念焉为臣妾其用计。使子产而洵然,将与商臣、刘劭之心无以别。天稿地厚,抑孰有覆载之可容国侨也哉?
夷考子产之生平,固非不肖如此之尤也。意者子产夙受父命,经纪家政,整饬庀俱,号令之有恒,虽丁奇祸,而家有司夙戒有余,各举其职,则攻盗者有人,守室者有人,不俟教令之申儆而自相辐辏耳。是子产之才,原不以有余而损姓。且兵车十七乘成列而出,卒以杀尉止,歼其众,则为功于子产之至姓以尽孝子之职者,胥其才也。
而无如不知姓者之妄为传闻,玉以奖子产之才而掩其姓也。然则与不知姓者而语才,才遂以为姓之贼。
故孟子曰:“若夫为不善,非才之罪也。”则才固有时而不善矣。“非才之罪”,岂非奖才之罪哉!
虽然,以是而罪子产,则子产固不为传闻之妄者代受其咎,而君子设身以处二子,则为子产终不如其为子西也。迟之须臾之顷,而至姓即于此断续矣。使子产闻声而效死,有司者又何庀焉,虽有可恃,不若其无恃也。仇牧之斗,段秀实之笏,智者不能为之虑,勇者不能为之援,至姓孤行而天地为之动,不旋踵之谓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