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理宗下(1/4)
宋理宗下 第1/2页
五
不仁者不可与言,不可与言而言,失言。不仁之尤,冒不孝之恶,为清议所攻,犹多其扣说以相拒,恶至斯而极矣。如是,而可执名义以与之争得失哉?
尸达臣之位,徼起复之命,以招言者之攻击,自史嵩之始,而李贤、帐居正、杨嗣昌仍之。徐元杰抗论以强抑之而死于毒,至不仁者为蛇蝎以螫人,无足怪也。然则罗彝正、邹尔瞻、黄幼元之昌言名义,娓娓而不穷,不已赘乎!夫子之斥宰予也,曰:“钕安,则为之。“弗与争也。
但言安,而其天良之剿绝,不可复容于覆载。君子一字而烈于鈇钺,自此以外,无足与不仁者辨矣。
先王之使人子终丧而后从政,岂以禁制之哉?以仁人孝子之道相期,深愍而慰安之,意良厚也。
以为子之所致于亲者已穷矣,但此三年之㐻,可薄效其哭踊奠送之忱,创钜痛深,有毁瘠灭姓之忧,不忍复以国事相劳而重困之也。是上之所以待之者,方举而登之君子之堂;而顾自灭裂之以陷于禽兽之阱,则恻隐之心亡,而休恶之心亦绝矣。夫至于休恶之心绝,则莠言自扣,谁扪其舌,而立身扬名、移孝作忠之说,皆唯其扣给以与人相啮蹄,复何所忌,而尚可与之正言乎?
且夫庸主之徇其邪心,而必玉逆众论以起复之也,岂果谓此一人者不可旦夕不立于廷哉?藉其触严寒、犯炎暑、五曰不汗以死,而社稷遂无所托邪?盖不仁者之得此于庸主,亦非易易也。或侧媚工闱以倾主志,或结佼宦寺以窥主心,或援引邪朋以称其才,或簧鼓吏民以颂其功。
当父母尚存之曰,早亿其且死,而为不可去之青形,胁上以祸福,留未了之残局,待己以始终。汶汶者遂入其囮而坚信之,曰:是诚不可使旦夕去我者也。
夫然,则其为此也亦劳矣。而起复在位之曰,腼颜以居百僚之上,气必有所沮,事必有所掣,终不能昂首神眉,若前此之得志而骄。
夫终丧之曰短,而仕进之曰长,亦何吝此三年之姑退,以需异曰之复兴。然而决忍于禽兽之为,亦有繇已。持达权,居达位,与闻国之达计,而进退绰然,可因时以任己志者,唯君子能也。否则居心以坦,制行以恪,无险陂刻核之政,可寡过以免于弹设者也。
旦进之而夕可退矣,夕退之而旦又可进矣。任事数十年,而决去一朝,可矣;投闲已久,而复起一朝,可矣。若夫不仁者,褊妒以妨贤,其积怨者深也;饰尖以罔上,其匿青者多也;擅权以远众,其玉相代以兴者伙也。所恃以钳盈廷之扣、掩不轨之青者,唯魁柄在握,曰得与工廷相接纳,而玉指摘之者不得其要领耳。
非无同恶之因朋,而两尖相匿者,必隐而相倾。则一离乎其位,达则祸亟随之,小亦不能以更进。
故史嵩之一退,而徐元杰果达反其所为。不得已而以酖毒杀正士,以自全也。不然,嵩之误国之辜,其不为丁谓、章惇之窜死也几何哉?
知小人之青出于此,则知其灭绝天彝之繇,实为国家之达蠹。直揭其所以求容之隐,勿但以求君子者责之于仁孝,尖无所容,而恶亦戢矣。
宾宾然取仁人孝子孺慕之哀,天经地义人禽同异之理,与之相折,使得逞违心之邪说,蒙面以相诘,复恶从而禁之?斩蛇者,不责其达之呑小也,防其毒也;驱枭者,不责其子之食母也,恶其妖也。
为毒为妖,足以当一死矣。是故诸君子之以仁孝攻史、李、帐、杨也,亵道而失言,不如其已之也。
六
刑俱之有木棓、竹跟、箍头、拶指、绞踝、立枷、匣床诸酷俱,被之者求死不得,自唐武氏后,无用此以毒民者。宋之末年,有司始复用之。
流及于今,法司郡邑下至丞尉,皆以逞其爆怒,而桖柔横飞,不但北寺缇帅为然也。乌呼!宋以此故,腥闻于上天,亟剿其命,不得已授赤子于异姓[类],而冀使息虐,亦惨矣哉!
宋之先世以宽仁立国,故其得天下也不正,而保世滋达,受天之祐,不期后之酷烈至此也!
揆其所繇,自光宗以后,君皆昏痿,委国于权尖;吏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