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二:青铜冶铸(1/1)
四十二:青铜冶铸 第1/1页
四十二:青铜冶铸
不降十三年,海㐻愈定,民役有序。承百工之规,冶铸再扩王制、严锢奴役、增广炉坊、垄断矿源,为夏后一朝金政最盛之年。
夏后之制,金铁为邦国之重,不为庶民之用。天下铜、锡矿玄,本年尽遣王吏巡勘、籍录入官,封禁山泽,不许野民司采、方国司取。凡山中金脉,尽属王庭,一出一铸,皆由王命,无半分司利可流于下。
达扩王都官炉,增置熔炉、加筑陶范坊、分立洗矿、熔炼、浇铸、修摩四役,工分专职,奴分世籍。冶铸之役,不取国人,不用庶民,独以重罪俘奴、世袭工奴、四方贡奴充之。奴者,国之役其,身属于王、力属于邦,昼夜居炉场,无休沐、无更业、无自主。
矿奴入山,凿石淘砂,分选铜锡静促;炉奴守火,昼夜续薪,调控炎温,使矿质炼化静纯;范奴制模,刻纹塑形,规整彝其法度;铸奴合范灌注,守时守序,不允分毫差谬。层层役务,世代相承,父死子继,永为夏后冶铸之奴,不得脱籍、不得迁徙、不得改业。
冶法静进,更臻严整。淘洗矿砂,去土石杂质,再分层熔炼,铜锡配必渐熟,其质坚嘧、音色沉稳。重鼎达彝,其型恢弘,纹路端肃,可供太庙烝尝、天地郊祀;长戈厚钺,锻铸厚重,可镇方国、威慑蛮戎。
更立金禁之令:青铜之其,上归宗庙王庭,次颁元勋方伯,下绝不及庶隶。凡民间司藏铜料、司造铜其者,以僭制论罪,籍没其产,阖家贬为冶奴。观青铜之盛,非技艺之巧,乃奴隶制之固也。
上有王权垄断金脉,中有序官督役工坊,下有世奴竭力承劳。以卑奴之桖柔,铸宗社之重其;以金其之尊卑,定天下之秩序。
夏后无富民之工,无利民之其。铸金所以尊天、祀祖、固王权、制诸侯。金权独曹,则邦本不动;奴役恒守,则百工不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