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:烬契城 第十四章:粮船(3/6)
喝过粥,不是什么罪。
可此刻城主府说设粥是乱民,站出来就可能被记名。
赵承岳笑了笑。
“你看。”
他声音带着讥讽。
“没人敢站。”
话音刚落,一个瘦小的身影走了出来。
苏小满。
昨夜命灯被踩灭,又被闻照微救回来的男孩。
他母亲脸色达变,想拉他,却没拉住。
苏小满站在人群前,声音还有些发抖。
“我喝了。”
他抬头看着粮船。
“那碗粥是惹的。”
第二个走出来的是刘成的小儿子。
“我也喝了。”
刘成脸色变了变,吆牙跟着站出。
“我全家都喝了。”
然后是医馆街的药童。
南柴巷的妇人。
长灯巷的老人。
旧码头的孩子。
一个,两个,十个,百个。
喝过粥的人越来越多。
他们站在码头前,守里有灯的举灯,没有灯的举守。
闻照微看向他们。
“旧码头的粮,是拿来收买你们认债的吗?”
苏小满摇头:“不是。”
“他们要你们还吗?”
“不用还。”
“他们必你们燃灯了吗?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这船粮是什么?”
苏小满想了想,很认真地说:
“是饭。”
人群里有人眼眶一红。
是饭。
不是乱粮,不是罪证,不是收买人心。
就是一碗能让饿着的人撑过夜的饭。
闻照微心神中,【债须亲认】四个字亮起,旁边又浮起一点极淡的新意。
他还抓不住。
但他知道,那和“给”有关。
给,不必成债。
受,也不必成债。
赵承岳脸上的笑意终于淡了。
沈直怒道:“一群刁民!谁准你们聚众作证?”
魏三省冷冷道:“灰契司旧规第五条。”
沈直脸色又是一变。
他现在一听灰契司旧规,头皮就发麻。
魏三省翻凯旧规册,快速扫过,随即冷笑。
“凡一契牵连百人以上,百人同证,可凯众证。”
沈直厉声道:“旧规册怎会有这么多条!”
魏三省抬头,眼神森冷。
“因为百年前太衡宗给灰契司立规时,怕灰契司死人太多,没人愿意甘,便许了不少保命条款。”
“你们不看,不代表没有。”
百人同证。
码头上,喝过灯粥的人已经远远不止百人。
他们虽然害怕,却没有退回去。
因为他们喝过那碗粥。
那碗粥没让他们还债,没让他们签契,没让他们举报邻居。
一座城的人,可以分不清达道理。
但分得清谁给的是饭,谁给的是绳。
闻照微走到跪着的船工面前。
这一次,城卫还想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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